支部党员大会发展党员程序规范

作者: 时间:2016-03-16 点击数:

 

一、发展党员前的准备工作:
  1、确定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2、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3、召开支委会进行准备:
  (1)分析发展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现实表现是否真正达到发展要求,研究各种材料是否准备齐全,填写是否认真、规范;
  (2)起草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草案);
  (3)确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议程等,支委分工负责准备工作(包括通知所有与会人员,确保有表决权的党员参加会议);
二、支部党员大会发展党员的程序:
  1、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会议;
  2、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3、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含优、缺点)及情况,并对其入党表明入党介绍人的意见;
  4、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综合审查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5、与会同志进行讨论,对发展对象的缺点与不足开展批评,帮助其提高认识,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发表各人的意见;
  6、与会有表决权的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表决有效,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7、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意见和表决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8、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支部党员大会接收(或不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三、注意事项:
  1、要保证出席人数。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会的一半,支部党员大会不能举行;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2、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如发展对象或入党介绍人均不能参加支部党员大会时,支部党员大会应改期召开。如一名介绍人不能出席会议,但会前已将被介绍人的情况向党组织作了负责的报告,可以召开支部大会。
  3、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入党介绍人对自己要介绍入党的人不能投弃权票,更不能投不赞成票。
  5、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对发展对象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要通过充分讨论,使大多数人统一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如果讨论中持两种意见的人数接近,则不要匆忙表决,可暂时休会,待进一步酝酿后,提请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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